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

自治會

續上週的大會紀錄,據說今天會議要開始進行各社團的「獎金爭奪賽」,參賽規則與得分辦法是這個樣子的。

  1. 得在五月十二至五月十八的傍晚十二點整以前,將各社團的《社團記錄》繳至清水學業社。(之後三週均得如此,本爭奪賽會進行四週)
  2. 五月十九日的自治會,將由各位同學、老師來進行投票,爭取「分錢」的門票。
就這樣,所以今天自治會便得開始搶奪門票,其中的困擾、也就是所謂的難題,那就是「投票辦法」,該怎麼做才能使這決策是公平且無私呢?以下是會議決策的改變。
  1. 以「與會人數」減去「該社團人數」,此時開始進行投票。(如果取得剩下人數的一半票,則成功獲得一點數)
  2. 全校師生皆可以投票,不管是否參與該社團者皆可投票。
  3. 以「不記名投票法」來否決一切社團是否能取得點數。(每人獲得一紙張,勾選認為社團記錄寫得不夠好的,來否決他)
總而言之,在會議裡,大家皆為了這項獎金爭奪賽而拼死拼活,總而言之,在這場會議裡,終於大家都是醒著的了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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